崗位說明:
1、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,保證按質保量完成電工工作任務;
2、按照領導的安排,依據維修保養(yǎng)制度的內容要求,對設備及照明系統(tǒng)進行維修、保養(yǎng);
3、配合維修師傅完成設備維修工作。
要求:
1、50歲以下,3年以上制造業(yè)電工崗位工作經驗;
2、有國有入網電工證操作證(高壓或低壓),熟悉電工操作規(guī)程和安全操作規(guī)定;
3、掌握國家有關電氣設備安裝、維修、保養(yǎng)、維護的相關法規(guī)和標準;
4、熟悉電氣設備的常見故障、排除方法和維修技術;
5、具備良好的電氣維修技能,能夠獨立完成電氣設備故障的維修工作.
原標題:《設備維修電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