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基本條件】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享有公民政治權利;
2、品行端正,作風正派,無違法犯罪記錄;
3、愿意履行本單位工作人員義務,能隨時處置突發(fā)事件,遵守本單位工作紀律;
4、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(yè)規(guī)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;
5、具有適應崗位要求、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、專業(yè)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。
【崗位要求】
1、年齡35周歲及以下;
2、大專及以上學歷,法律、人力資源專業(yè)、退伍軍人優(yōu)先;
3、口齒清晰,普通話標準,有較強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;
4、電腦打字熟練,能吃苦耐勞,具有良好的為民服務意識和團隊協(xié)作精神。
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:
1、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或刑事、治安處罰,正在處分(罰)期間的;
2、正在接受紀律審查、司法調查或者經濟審計的;
3、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被單位辭退的;
4、現(xiàn)役軍人、在校學生;
5、違反社會公德、職業(yè)道德,造成不良影響的;
6、法律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及政策規(guī)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