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內容:
1. 開展聲樂、器樂教學工作,確保學生能夠取得優(yōu)異的音樂成績;
2. 設計并推廣新穎的教學方法和課程,吸引更多學生參加音樂課程;
3. 組織和參與學校相關音樂活動,如音樂會、比賽等,提高學生的表現和演出能力。
任職要求:
1. 具備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(yè)本科及以上學歷,熟悉音樂教育政策和教材標準;
2. 有豐富的音樂教學經驗,并在教學過程中取得良好的教學反饋和評價;
3. 具備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領導能力,善于與學生和家長進行溝通和合作,并把握批量教學的技巧。
4.聲樂主專業(yè)/器樂主專業(yè)皆可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