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職要求:
思想政治素質好,熱愛祖國、熱愛黨,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(guī)和公司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具有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服從公司管理。
1. 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(guī)以及上級單位相關規(guī)章制度;
2.參與擬訂項目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、安全操作規(guī)程;組織或參與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,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,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;
3.參與項目安全風險辨識,根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項目安全風險數據庫、重大風險數據庫,督促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;
4.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,督促落實項目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,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;
5.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,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、違章作業(yè)、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;
6.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,監(jiān)督、檢查安全生產投入情況;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,組織或者參與項目應急救援演練,如實記錄應急演練情況;及時、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,依法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。
任職條件:
1.原則上需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;安全工程、采礦工程等相關專業(yè);
2.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,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;
3.須持有交安C和建安C證;
4.性格開朗、身體健康,文字表述及口語表達能力強;
5.嚴謹、細致、耐心的工作作風,廉潔奉公堅持原則;
6.具有良好的溝通協(xié)調能力,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,高度的工作熱情。